重建政商关系之我见
改革开放迄今已四十年了,这期间中国的政治和经济领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结构变化之深刻,人们的思想变化之深刻,前所未有。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涌现出了一个新的阶层,即企业家阶层(亦即商人)。这个阶层的出现,在不同的时期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中国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无论怎么说,一个基本事实摆到了人们的面前,那就是中国的社会出现了形式多样的政商关系,许许多多的成功或即将成功的商人们同政府或政府的要员保持了较为密切的关系,他们开始以不同方式堂而皇之地登上了政治舞台。而中国共产党治下的各级政府虽然意识到了这部分人的消极因素,但更多的是看到了他们能够发展经济的长处,以各种方式接纳他们,如吸收他们进人大,进政协,或进入各级工商联组织,其目的是从发展经济的角度考虑,让那些大大小小的商人参政议政,满足他们的政治名份,鼓励他们不遗余力地发展当地经济。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上万物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具有多样性。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商人虽然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他们也曾为中国社会留下了一连串的问题,突出的问题就是他们在败坏社会风气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就是说中国社会腐败的产生和他们有一定的关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行贿之风盛行,几乎是无商不行贿,成了公开的秘密。一些商人因此栽了,一批官员因此栽了,可是,腐化之风却丝毫不减。直至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果断出手,这种情况才大为好转。十八大之后反腐重点是较高一级或手握实权的大大小小的官员,而十九大之后反腐重点已经开始覆盖经济领域,已触及到商人,特别是长期以来自以为是、无法无天、甚至能“呼风唤雨”、掌握行业经济命脉的商业巨头们。笔者认为,那些人现时一定忐忑不安,寻找应对之策,甚至不知悬崖勒马,继续与党和政府抗衡。商人们追逐利益的本性使然。从现实的情况看,老的政商关系已无法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形势的要求,必然用新的政商关系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其实,用发展的眼光看,商业社会导致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分化,出现的各种问题、矛盾必然反映到党和政府执政决策上来,不断演变,交织进行,推动社会进步。改革开放四十年,这中间发生了许多改变中国命运的大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会遗下不少的问题,如何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摆在了人们面前,尤其是摆在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也就是说,历史走到了一个节点上,中国社会已拥有一大批优良的商人,他们无疑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已迫在眉睫。因此说研究和确立新型的政商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人士要健康成长。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认识到这一点,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习总书记还提出要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习总书记的话语中透出十分重要的内容,即: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仍寄于愿望;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转变以往套路,跟上时代步伐,实现浴火重生;“亲”、“清”就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特征。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四两拨千斤,指明了方向,同时也给我们各级组织规定了研究重建政商关系的任务、方法和步骤。
笔者认为,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时,重提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非常及时,抓住了要害和本质,这是历史的必然。中国经济实现脱胎换骨,向更深更高的阶段发展,那么,千千万万个非公经济的商人们也必然有更深更高的突破。问题已经摆在了这里,各方面工作必经跟进。其实,说到底就是如何号准商人们的脉搏,使之提升档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更好服务的问题。
笔者根据在商会工作的经历,发表了如下看法:
重建政商关系应准确把握商人的所思所想。笔者所接触到的多为江浙一带的商人,尽管他们各方面条件参差不齐,差异很大,但其共同特征也很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爱国心。绝大部分商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心悦诚服,认为在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有少部分人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据笔者所知,全国300余家市级温州商会大多建有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这些党的组织除了受所在地党的组织领导,还接受温州总商会党组织的指导。这些党组织除了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还经常开展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营造社会影响。如洛阳温州商会党支部自2013年成立以来,多次开展为困难居民捐助资金、大米、食油,为“参战涉核”困难老兵捐助,捐衣助教等一系列活动,赢得了社会赞誉。有觉悟的商人代表了商人群体的主流,形成了积极、健康的社会导向,在当地温商中引到了较为积极的引导作用。
2.渴望受人尊重,有较强烈的参政意识。商人不论大小,都渴望得到社会的尊重,往往是实力较强并有一定威望的商人希望能加入人大、政协,或工商联(总商会)组织,成为里面的委员或执委。而最不济也要在属地商会里任一个职务,如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等。洛阳温州商会这个群体有30位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在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或其他一些社会组织担任委员、执委等职衔的有10余人,这还不包括未加入商会的温州籍商人。这说明,商人特别是有一定成就的商人希望通过参政议政,延伸自己的社会价值,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承认。
3.讲求诚信,依法经营。历史的发展过程造就了一批企业家,也就是商人,他们已从三十多年前低级发展阶段跃入了到了一个成熟发展的阶段。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诚信度较高,而且做事一般不踩法律红线。社会的进步也带动了商人阶层的进步,相成相辅,非常自然。再以洛阳温州商会为例,这些年来,他们的经营活动极少出现坑.蒙.拐.骗,谈事立项说话算话,一言九鼎,信誉度较高,各方面人士与其做生意均感放心。这批人头脑灵活,商业气息浓,对法律敬畏,他们在做事前均会用法律的杠杆进行衡量,决不逾越一步。
我认为,以上三点,足能涵盖这部分商人的主流特征。有了这三点,构建“清”、“新”的政商关系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必顺倚重这批商人,使他们能在宽松的环境中和在法律的框框内自由翱翔,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创的伟大事业添砖加瓦。要达到这样一种政治目的,除了执政党和政府要做大量工作外,广大的商人也要转变观念和作风,提高自身素质,按“清”、“新”的要求去适应新型的政商关系。对商人来讲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适者生存,反之则会被淘汰。
非公经济的商人们也存在许多一些痼疾,需要加以克服,才能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形势。我们只有对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他们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传统的经营思想和模式还在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他们。比如立项目、搞经营喜欢找关系、找靠山,运用潜规则。尽管反腐风暴迅猛,情况好多了,但仍有许多不良现象发生。一些情况下,他们也无奈,社会存在不公平现象,事情复杂,你想洁身自好事情却做不成,因此经营上不得不屈服于“潜规则”。
二是他们在经营和生意场上缺乏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存在一定程度的投机心理。这可能和商人的传统习惯有关,“追逐利润”和“无奸不商”多少反映了他们的一些特点。用较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利润,是商人们的普遍想法,这种思想基础会衍生出各种问题,善与恶在矛盾交织中不断演变。当然,具有新时代现代商人特征的商人在中国社会也为数不少。
三是文化素养普遍偏低。笔者所了解的商人们40岁以上的大多文化素质不高,也很少受过正规培训。仅有少部分人能自觉参加讲座之类的培训,接受新知识、新理念。故而在眼界、胸怀和对社会的责任感上,多数人还是有一定的欠缺的,但他们多能使用电脑、微信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经营,反应快捷。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许多优秀的商人曾虽创造了不少奇迹,受人瞩目,但时代变了,应该去适应新的形势,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进步,不被淘汰。同时,各级组织亦应根据情况施教,引导广大商人成为具有新时代思想而且按新时代行为规范进行经营的商人。
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是政与商两方面的事。习总书记的讲话为两方面都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闻风而动,也都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布置。无疑这些举措都是十分正确的。根据上述原因笔者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提出如下建议:
1.各级组织对待商人重点要做到“亲”。什么叫“亲”,就是你的工作对象敢于在你面前敞开心扉,充分信任你,遇事乐于同你商量,达到通常说的贴心。回望以往种种现象,许多的商人对社会、对掌管权力者缺乏信任,有几人敢敞开心扉呢?道德危机、诚信危机随处可见。因此,要做好“亲”这篇大文章,绝非那么简单,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当政者真心营造、构建一种诚信体系,营造一种诚信氛围,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无数个商人,使其乐于并积极地跟进、配合,这才是最基本的方法。
2.党和政府在制度层面上应更趋合理,各项制度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可预期性应更加突显。一些商人反映,民营企业受政策性影响,跌宕起伏,很无奈。且不说讲得在理不在理,但改革开发四十年了,从宏观上说,党和政府制定各项政策,的确要多考虑其有一定的长远性和持续性。从微观上说,商人因有了政策的持续性,他们就对自己的经营方针预知、预期,可以放开手脚“深谋远虑”。我认为,这一点做好了,对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大有裨益。近一个时期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商界起到了极大的稳定作用。另一个方面,张文中案件的平反,顾雏军案件的再审,是标志性事件,许多商人为之叫好。说明党和国家在着力保护合法企业家。制度层面的事做好、做实,新型的政商关系建立也会随之产生,水到渠成。在稳定、轻松的环境下进行经营的商人,自然会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和力。他们也自然会与党和政府亲近。
3.硬性的培训必不可少。商人是一个庞大群体,千差万别,文化层次也不尽相同,这部分人的多数平时忙于生意,很少参加培训和学习,甚至有相当一部分连报纸都不阅读,政治头脑空乏。我国是中共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对商人的政治教育应有一定的强化手段,轮训、培训、纳入考核等形式,可以使其坐下来静心地听“说教”,从而提高其政治修养。这与习总书记提出的“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并不矛盾,对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就是说,政商关系能否提高,也要看众多商人的政治素质能否提高,而提高其政治素质实行强化教育也应是基本方法之一。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丢掉我们党曾经运用过的优良传统。
4.党和政府要更加信任商人。许多年来,一些商人得到了名份、荣誉,甚至参政议政,可是,也随之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些商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法、犯罪,或成为黑恶势力,造成恶劣影响。从管理层面上讲,这些人不懂得如何参政议政,认为自己不过是一个花瓶,参加各种会议仅仅是一种荣耀、举举拳头而已。这些情况多多少少都会使广大被代表的人民群众失落和愤懑。现阶段,习总书记铁腕治国,风清气正,新的政商关系形成的政治基础已奠定。笔者认为,各级组织吸收商人参政议政,应进行“政审”把关,有劣迹的、社会诚信度较差的,再有实力也不能用。我们不能把自己放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对优秀的商人应充分利用,吸收他们进入人大、政协,多听取他们的意见,使其真正地参政议政,不搞滥竽充数。对是中共党员的商人,特别优秀且有见地者,可以充分使用,甚至可以在各级党组织中兼职。其实,如果思想再解放一点,商人中的拔尖人才可以有选择地进入各级组织担任实职,给他们充分的信任和参与权。少量的商人进入党和政府各级机构,一是使这批人感到党和政府和他们更贴心,并能影响更多的人;二是能广纳建议,提高效率,增强决策的准确度;三是能进一步调动起千千万万商人建设国家的积极性。说到底,这批人在经济工作上有许多长处,他们的聪明才智一点不比他人少,应充分利用。需要强调的是,要避免“唯实力选人”,要改变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谁实力大就定谁的办法。其实,实力相对小一些,但政治可靠、又有一定见地 、声誉佳的商人,应更具代表性。
5.应形成并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国家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呼唤着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家精神出现。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出现了无数个优秀企业家,也形成了无数个企业精神,那么,中国的企业家精神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中国的企业家精神必经有鲜明的政治特征和时代特征,企业界人士实践了几十年,时至今日,企业家精神可以说呼之欲出。建议广大理论工作者在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的新形势下,总结出一套系统的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家精神理论体系,从而影响并引导广大商人自觉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对于践行企业家精神的优秀商人们,应树立典型,广泛宣传,让广大商人对企业家精神摸得着,看得见,行为有准则,身边有榜样。那样的话,“亲”、“清”的要求就更加切实了可行了。
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发展经济的需要,中华民族要实现腾飞缺少不了这么一个环节,因此,各个方面都应重视这个问题。更深一步讲,解决并处理好我国现体制下的政商关系,对于进一步推进民主,加速民主的进程和动员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强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上是笔者个人的几点浅陋之见,会有许多不足之处,望读者见谅。
洛阳温州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