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责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洛阳市工商联)是中共洛阳市委领导的洛阳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市委市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是市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洛阳市工商联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是:参政议政;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会员进行爱国、敬业、守法的传统教育;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引导会员走共同富裕道路,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维权、信息服务、意见建议和咨询等服务;开展工商专业培训,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开展对外联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等。
二、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决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工商联2016年收入总计303.38万元,支出总计303.3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3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工商联本年收入合计30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3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工商联本年支出合计30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8万元,占83.52%;项目支出50万元,占16.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工商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3.38万元。与 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工商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58.16万元,支出决算为30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6万元,占72.71%;教育支出2.00万元,占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占1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3万元,占4.69%;住房保障支出13.45万元,占4.43%。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7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机关新增2名人员。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机关新增2名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工商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工商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30.9%,,主要原因为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单位领导因公出国,新增因公出国经费3.2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04万元,下降46.14%,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25万元,主要为10月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单位马武立同志做为市代表团一员随团赴韩国日本因公出差相关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2万元,减少60%,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完成预算的86%,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16批次、172人次。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88万元,减少50.57%,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故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有所降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阳市工商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万元,比2015年增加20万,主要为筹建异地洛阳商会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洛阳市工商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